在证券市场早期,用户进行证券交易的资金,由证券公司在银行建立一个账户直接管理,但这样存在很大的风险,因为证券公司可以直接挪用用户的资金,而没有任何束缚。
案例一:华夏证券在1992~1999年期间,违规挪用客户保证金57亿余元,用于违规自营,造成亏损。2000~2004年,又通过借债的方式弥补挪用的客户保证金及其利息,最终导致资不抵债而破产。
案例二:2004年,海通证券北京中关村南大街营业部总经理王胜挪用客户近亿元资金,以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2007年,监管层全面要求证券公司必须将客户资金统一由商业银行存管。在这种存管模式下,证券公司只负责客户证券交易的管理,资金结算与管理由银行负责。
需要重点注意的是,为防范券商虚构交易,挪用客户资金,银行能够同时根据证券登记公司的交易结算数据和券商的证券交易、股份管理数据进行核对,避免用户资金被挪用的可能性。
资金第三方银行存管制度在证券行业被成功实践。
十年后,国家监管部门针对新兴的P2P网贷行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为防止P2P网贷平台私设资金池,平台卷款跑路的风险,监管部门要求P2P网贷平台限期与银行对接第三方资金存管业务,是否开通银行资金存管成为P2P网贷行业合规性的重要门槛。
成功案例:瑞钱宝作为国资系龙头P2P网贷平台,在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后,瑞钱宝积极与商业银行就资金存管事宜进行洽谈对接,并迅速在技术对接、页面设计、功能开发等方面做好准备工作。7月初,瑞钱宝与海口联合农商银行的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正式上线。这是银行存管在证券行业实践十年后又在P2P网贷行业成功复制的经典案例,也是对广大居民在投资理财时在资金安全层面的治本之举。
与此同时,瑞钱宝为庆贺银行的存管上线,平台推出“贺银行存管隆重上线,返现+加息4%的年中盛宴”活动。
以十万元投资一年标的为例,通过返现+加息+项目收益+本金,最后投资者的总体收入竟高达114821元。
活动期限至7月20日晚五点截止,已经进入抢标倒计时。
盘点银行第三方资金存管的工作进程,由证券行业拓展至P2P网贷领域。这项工作,既是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也是推进制度建设的必然;既是加强行业监管的需求,也是推动创新发展的基础;既是落实法律规定、推进综合治理的题中之义,也是保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