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势单力薄的外汇投资者来说,监管机构就像中国劳动法保证劳动人民的利益一样,保障着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同时也是投资者最大的后盾。开曼监管,全称为英属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这两年因严格要求经纪商将客户资金隔离存放受到不少投资者和经纪商的支持。
开曼监管,为英属开曼群岛政府全资所有,主要有货币、监管、咨询及合作四个方面的职能,对外汇经纪商主要起到监管作用,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根据《Mutual Funds Law》的规定,开曼监管有权制定相应的规则、指引、政策、程序等规范性文件,当然,这一切都是合法的。
这几年,开曼监管发展迅速,而且逐渐被大型的外汇经纪商看中,成为指定的牌照服务商。比如第一大外汇经纪商嘉盛集团,此前就宣布增加了开曼监管,相信嘉盛在原有FCA监管机构的基础上增加开曼监管,资金安全将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