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投金服CEO陈明:解读最新《深圳网贷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网 发布:2017-07-04 19:32:50
7月3日晚间消息,深圳市金融办正式下发了《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这是继北京、广东、上海出台网贷监管办法之后,出台的又一个地方性网贷监管政策。

《意见稿》全文共六大章42条,从网贷机构的人员资质、股东背景、风险管理能力、信息系统安全、经营场所、银行存管多个方面为网贷机构备案设定了监管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此次出台的《意见稿》详细规定了网贷备案登记的准入门槛、前提条件、备案登记主管机关以及详细备案登记流程等,具有极强的创新性与操作性。

以下是民投金服CEO陈明对《意见稿》的具体解读:

01

体现 “从严监管”思路

与北京、上海网贷监管实施细则相比,监管举措相对严厉,条文更加细致,为网贷平台备案设定了一定的门槛。包括“存管属地化”、首次提出“要求网贷机构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应当一致,且注册地不得为居住用地的管理规定”等都击中了当下网贷的行业痛点,指向了当下网贷行业风险聚集地,将更有效地实现“及时监管”,并更好地进行资金安全监管,更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02

聚焦网贷的金融属性,强调风控管理与从业者背景

登记条件的第一条明确提出设置风控合规部门,第七条要求从事金融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不难看出,监管对于高管职业素养已由感性呼吁上升为理性要求,不具备牢固金融理论知识和丰富金融从业经验的高层管理者,较难实现好的风控与管理绩效。

03

要求存管属地化,强调信息披露与透明化管理

存管属地化强调平台的信息透明化,将有利于监管层对于业务数据的监察。客观上,目前众多城商行缺乏跨省实体机构,《意见稿》将使部分地方性银行和民营银行挡在深圳网贷存管市场门外,已上线异地存管的部分平台需要更换存管银行,大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的全国性大中型银行将在深圳网贷存管市场逐渐占据主导地位。

深圳的存管属地化给了已上线异地存管的平台一定的过渡期,从投资者资金保护角度而言,确实将更有效。民投金服表示支持和拥护,目前民投金服已成功签署了平安银行存管,是“大行”存管时代的首批平台之一,应该说与监管政策的要求一致。

04

看重平台的背景与实力

总则第五条明确鼓励盈利能力强、治理结构完善的法人股东发起设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增加实缴资本等,此举意在增加平台的背景与实力考量。民投金服是国资二级控股的网贷平台,实缴资本1.5亿,将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05

注重信息安全

《意见稿》多次提及信息安全,不仅明确市网信办协同相关部门对平台信息服务内容、网上金融信息安全等业务进行监管,还要求平台应向市公安局网安部门提交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材料和等级保护安全测评报告,并取得《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和《等级保护测评结果通知书》,意在科学监察平台在信息安全建设上的实力,鞭策平台为用户带去更好的信息安全保障。

目前民投金服已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是为数不多的通过此项认证的国资系抵押类互金平台。

06

备案程序更为人性化,增加公示环节

虽然《意见稿》明确强调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但能获得备案登记的,一般都需要一定的资质。比如《意见稿》明确要求区政府应通过多方数据比对、信用核查、实地认证、现场勘查、高管约谈、部门会商等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指定的媒体(网站)上就有关事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接受社会监督及投诉举报,增加了投资者的参与感,体现了深圳网贷监管的前沿性、开放性与创新性。

民投金服CEO陈明认为,总体说来,此次《意见稿》是深圳网贷监管层梳理非法集资风险点和总结互金整治的经验后的理性结果,深圳网贷平台将正式进入监而有管,备案而查的机制中,良币驱逐劣币的进程将会加速。民投金服将积极做好备案准备,进入备案倒计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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