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改革,为企业送上“法治定心丸”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2021-12-13 10:26:58

近日,在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某公司建设工地上,一个占地30亩的产品研发和仓储物流基地主体工程正在加紧施工。早前,该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立案侦查。得益于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该公司经过全面整改,已经脱胎换骨再出发。

出台规范性文件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今年3月,最高检部署的第二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启动,湖北被确定为10个试点省份之一。随后,湖北省检察院制定实施方案,先后确定随州市、黄石市检察机关为试点单位。

随着《湖北省检察院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湖北省检察院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案件指导把关工作规程》等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改革试点工作脉络逐渐清晰,试点单位也先后制定了改革试点具体方案、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等规定,构建起全省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制度的“四梁八柱”。

构建客观中立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涉案企业作出的合规承诺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直接关系着改革能否行稳致远。为构建客观中立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随州市、黄石市检察机关先后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建立由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高校专家学者等人构成的专业人员名录库。办理相关案件时,检察机关适时从专业人员名录库中分类选定相关人员组成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进行合规考察并提出意见。

结合实践经验,9月10日,湖北省检察院会同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9月17日,湖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

“第三方组织要对涉案企业的合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和考核,并制作合规考察书面报告。检察机关将报告作为从宽从轻处理的重要依据。”湖北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涉案企业提交合规计划后,严格按要求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8月中旬,在随州市曾都区检察院举行的听证会上,第三方监督评估团队代表介绍了当地一家涉案企业的合规整改情况。这意味着,该企业原本面临被起诉的3名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由此迎来转机。在这次听证会上,受邀各方均同意对3人作不起诉处理。

把好三道关严防骗取从宽处理情况发生

为提升办案质效,湖北省检察机关严把程序适用关、政策导向关、监管考察关。

“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经省检察院审查,4起案件因存在生产经营不正常、涉嫌与企业无关的个人犯罪情形,而没有适用企业合规程序。”湖北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莉介绍。为把好程序适用关,该省检察院明确了不得适用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情形,严防空壳公司、失信企业等骗取从宽处理。

为把好政策导向关,该省检察机关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涉企案件中的适用,同时商请公安机关在提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一并移送涉案企业的经营纳税、吸纳就业、技术创新、社会贡献度等信息,共同构建既能有效惩治犯罪,又能切实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工作格局。

把好监管考察关是“三关”中的重点。“对于整改过关的企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对于整改不过关的企业,我们坚持依法办案,坚决履行批捕、起诉职能。”随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武介绍,在办理某矿业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时,经过一个月的合规考察,该公司违法占地状态一直持续,合规整改不到位,考察评估结果不合格。7月29日,按照合规办案规定,经检委会讨论研究,随县检察院决定对该矿业公司提起公诉。

截至目前,湖北省检察院已同意对随州市、黄石市检察机关上报的26起案件纳入企业合规考察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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