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玖玖爱反诉剧星传媒 双方权责之争成焦点

来源:焦点新闻网 发布:2017-07-11 17:23:16

导语:近日,四川玖玖爱食品有限公司(文中简称玖玖爱)发布公告称,针对剧星一案,于6月8日提出反诉,目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今年4月,新三板上市公司剧星传媒(文中简称剧星)发布公告,以拖欠广告费为由将曾经的合作方四川玖玖爱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时隔两个月,玖玖爱认为剧星传媒在合作中存在严重违约现象,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反诉。这是近年来,在综艺节目播出的热潮中,第一起节目制作方与广告主之间的“正面较量”。

近日,四川玖玖爱食品有限公司发出公告称,针对剧星一案,于6月8日已提出反诉,目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4月初,剧星传媒对外发布公告,称合作方玖玖爱在合同期满后,尚拖欠广告费共计7140万元,已严重违反合同条款、构成严重违约。故剧星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判令被告玖玖爱支付剩余广告费用7140万元;同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46.953281万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记者就此事试图采访双方负责人,但剧星传媒方面未予回应。玖玖爱负责人表示,“当初在签订节目的独家冠名合同时,双方约定确保《加油!美少女》12期平均收视率(含一次首播一次复播,CSM35城市组)达1.5%,否则将就未达到收视率的部分进行补偿直至达到约定收视率为止。”但玖玖爱方根据剧星传媒提供的收视率报告,以及第三方测定,发现收视率均未达到要求数值。在后期沟通中,对如何进行补偿,达到约定收视率等问题,双方也一直未能达成一致。认为剧星传媒涉及严重违约,故玖玖爱方没有继续支付尾款。

据玖玖爱方负责人描述,去年是玖玖爱六粮面新产品发布并全面发力的重要时期。《加油!美少女》的严重违约使玖玖爱错过了快消品的最佳宣传期,剧星传媒在公告中对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缺失只字不提,还通过媒体歪曲事实,损毁公司商誉,故而公司针对剧星传媒的起诉提起了反诉。据悉,法院将在近期审理此案。

广告制作方与广告主之间的纠纷在广告业界并不少见,但由于玖玖爱的反诉,以及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使得这场节目制作方与广告主之间的“正面较量”变得矛盾重重。

《加油!美少女》是一档大型原创少女励志养成节目,在2016年6月开播之初,曾引起过一系列热议。由于在舞美上与韩国的女团选秀节目《Produce101》有大量相似之处,被质疑“山寨”、是“对韩国版的拙劣模仿”;而这场诉讼中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收视率,更是出现两个“极端”。

在新浪娱乐的《有料》专栏中,提及东方卫视选拔女子团体的《加油!美少女》表现一般,两大卫视两档养成节目收视均未破1;而在网易娱乐,却出现了“综艺感爆棚让《加油!美少女》口碑持续上涨”此类话题。

一档综艺节目的真实收视率到底如何?炒作收视率已经成为节目营销的一部分?早已成为业界热议的话题。但毋庸置疑的是,购买收视率似乎成了一个恶性循环:不买收视率,在宣传效果上会被其他节目比下去;但是买了收视率,谎圆不过来还是会被攻击。光线传媒董事长王长田就曾在一次论坛中表示,因虚假收视率的原因将彻底抛弃综艺业务,“光线今年彻底抛弃综艺业务,是因综艺市场已经被虚假收视率左右,被手里有样本户的制作方左右。现在节目交易,电视台不愿出钱,制作公司只能自己找广告,广告商会要收视保证,收视与同时段竞争节目相关。如果对方收视造假,你也只能被迫去买数据,这是违法犯罪,已经严重到会让中国电视毁灭。”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尹鸿转发此微博评论称:“其实,与造假币没有两样。总局和公安机构还是多管管这个吧,管对赌只是头痛医脚而已。”

针对此案,根据玖玖爱方的反诉,剧星传媒能否拿出有力的反驳证据,讨回欠款?此次纠纷,又是否会影响剧星传媒在新三板的表现?我们将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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