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药目录动态调整 创新药获医保持续支持

来源: 发布:2017-04-26 17:35:29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今日谈及2017医保谈判目录范围相关问题时指出,经与生产企业确认谈判意向,最终确定了44个品种纳入此次谈判范围,目前正在制定谈判方案,争取上半年完成这个谈判工作。

 

药店资料图 中新社发 陈超 摄

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问:日前人社部公布了关于医保谈判目录的范围,请问这项工作推进的情况如何,有没有出台的时间表?

卢爱红指出,今年人社部公布了2017年版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在这个基础上,按照中央关于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谈判机制的要求,在此次公布的2017版的药品目录方案中提出要探索建立谈判准入机制。

根据这个机制,对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但价格较为昂贵,按照现有的市场价格纳入目录可能会对基金带来一定风险的专利药、独家药,采取由专家评审确定谈判药品范围,组织医学、药学、卫生经济学、保险管理等领域的专家进行谈判。谈判达成一致以后,将符合条件的药品再列入药品目录。

他表示,在药品目录评审的过程中,经过咨询专家评审、遴选专家投票等程序,同步确定了40余种谈判的药品。这些药品有近一半为肿瘤靶向药物,涵盖了常见肿瘤和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用药。经与生产企业确认谈判意向,最终确定了44个品种纳入此次谈判范围。

“这个名单已经向社会进行了公布,目前正在制定谈判方案。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我们将广泛听取相关学(协)会、企业和专家学者的意见。方案确定后,我们将组织专家按程序进行谈判。我们争取上半年完成这个谈判工作,与地方乙类目录的调整进度做好衔接。”,卢爱红说。

相关新闻:人社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有关意见建议的通知》

 

人社部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有关意见建议的通知》,这意味着医保药品目录将建立起动态调整机制。

 

医保药品目录的动态调整要同步建立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的退出机制,基本原则是兼顾临床需求、支持创新与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的平衡。同时,对医保药品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对于新批准的药品、专利药、非独家品种、目录外已上市品种分门别类,采取不同的办法和规则。

据悉,有关意见建议可于5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dmimohrss@163.com,人社部将组织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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